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安监管综字[2010]5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期间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长政应急办函[2010]4号)要求,现将《“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附: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领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0〕17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期间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长政应急办函[2010]4号)精神,做好我市今年“防灾减灾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结合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要求,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二、工作目标
宣传周活动期间,坚持宣传与演练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增强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是“减灾从社区做起”。
(二)活动时间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5月13日为我市防灾减灾宣传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活动主题,面向社区、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主要灾害风险,立足群众广泛参与,向公众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灾害预防工作,有效整合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综合减灾能力,提高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制作宣传展板、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拓展宣传范围,营造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