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将全市各项事故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范围内,各区、各部门的各项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范围内。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着力做好事故防范,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发证。二是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通过产业政策杠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三是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促进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
2.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工矿商贸、文体旅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各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和职责。各专项整治行动的负责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行动计划,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突出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火灾隐患等重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和消防安全保障。
3.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全面组织开展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全市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科学划分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落实各网格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和职责,通过各网格持续开展安全巡查和重点检查,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建设,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隐患、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信息。二是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三是要继续保持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监察的高压态势。加强检查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四是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完成的隐患,要按要求组织验收,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复查。五是要对近年来发现、至今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梳理,列表造册,同时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完成销号。如不能完成要专题向市安委办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