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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政府关于转发《遵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政府关于转发《遵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2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遵义办事处、遵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拟订的《遵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遵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当前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信用工程为抓手,以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帮助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目的,加快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转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改善农村信用社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促进农村信用社实力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信贷资金投入不断增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努力形成农村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总体目标

  2010年,每县至少创建或增创1个信用乡(镇),力争余庆县、凤冈县创建为信用县(见附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遵循信用规则、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的领导。

  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局长、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遵义办事处主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市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县级、乡(镇)级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二)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建设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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