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2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遵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药品安全水平,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食药监办〔2009〕53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严格准入管理,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推进行业自律,打击违法犯罪,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达到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通过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大力整治药品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评估分析本地药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药品安全的责任。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药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