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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煤矿开采项目:(1)对已开工建设项目,重点检查项目的合法性、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环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对未批先建项目,必须要求停止建设;对已批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的责令整改,确保环保“三同时”落实到位。(2)对已建成投入开采运行的项目,重点检查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未批项目坚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或责令整改;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项目,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已完成“三同时”的项目,加大违法排污的检查,特别是废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以上各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4.重金属污染行业:一是摸清全市重金属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二是摸清重金属行业排污情况、防治情况及管理情况;三是检查涉及重金属污染投诉情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生产经营,不按规定进行运输、储存、处置,没有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必须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要加大关停力度,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改,对违法排污、生产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5.白酒行业:重点是赤水河流域的白酒整治。一是检查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二是环保手续是否齐全;三是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四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予以关闭,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6.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检查各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规划、保护、管理和排污情况,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7.湘江河、乌江、赤水河重点流域:严格按照流域规划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8.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投诉问题是这次专项行动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今年专项行动必须重点解决群众长期投诉未能解决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的问题。对涉及的排污单位坚决停产整治,并依法予以重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五证不齐的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

  各县、区(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专项行动信息调度联系人、联系电话书面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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