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2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遵义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国务院九部委的统一部署和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1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着力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工作重点
1.重点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火力发电企业、煤矿开采、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白酒生产企业。
2.重点流(区)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湘江河、乌江流域、赤水河流域。
3.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
(二)整治要求
1.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是事关我市减排的关键。一是要求今年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偷排、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须处理到位。
2.火力发电厂:重点加强电厂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严格执行《贵州省燃煤电厂发电机组旁路挡板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停运管理规定的通知》,严肃查处故意不正常运转脱硫设施、擅自停运脱硫设施、使用旁路偷排漏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