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50号)


汇川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和市射击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遵府专议[2010]41号)要求,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含河堤、环境、道路、跨河桥、拆迁、绿化等)工程已列为2010年新开工建设项目。为加强对该工程的组织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民体育健身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秉清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申 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光华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晓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升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平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晓东  汇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张 立  市水利局局长

  周冬生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继勇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 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黎代琼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汪先明  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徐 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 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何小松  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谭孝鹏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金 风  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杜忠俊  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平江同志兼任;项目部主任由徐江同志兼任,项目部受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完成整治工程任务。

  主 任:徐 江(兼)

  副主任:陈大宁

  综合处:叶栋仙、袁庆红、邓 泠

  财务处:余传开、李 静、令狐彬

  工程处:李先友、徐 扬、姜 洁、骆刚

  拆迁处:冷成刚、邹晓雨、詹光鸿

  监察室:贾 炼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lar_424217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