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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科办秘〔2010〕73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0〕16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0年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市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项目实施方案要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是:(1)原则上通过国家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2)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富民强县工作;(3)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工作能力强;(4)有一个方向明晰、任务明确、措施可行的科技富民强县实施方案;(5)科技富民强县实施方案选择项目应有科技先导型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近两年科技投入达到法定要求,使用符合规定,并有足额配套经费能力。

  三、开展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繁昌县、绩溪县、黄山区、怀远县、肥东县、和县、当涂县、明光市、桐城市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管理,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组织编写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并做好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按照国科发农〔2009〕591号文精神,各县将项目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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