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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轮首批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轮首批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
(湘政教督通[2010]88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第二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统一部署,决定从5月20日开始对对16个县市区进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同时对其中的10个县市区一并开展教育强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视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的组织领导
  评估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牵头,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设立5个评估考核组,评估考核组成员主要由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成。
  二、评估考核的对象及范围
  评估考核的对象为在2010年接受省评估考核的16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凡2009年度在受评县市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满半年的均必须接受考核;如果在省评估考核时已调离的,可以不参加汇报述职,但必须提供书面述职材料。任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如本人提出要求可以进行考核,但不定等次。
  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范围包括整届政府的教育工作,但主要评估2007年-2009年的教育工作;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的督导考核,一般只考核2009年度的教育工作。
  三、评估考核的时间及分组
  评估考核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日左右结束,分5个评估考核组同时进行。每个县市区评估考核时间安排4个工作日,政府未主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城市区安排3个半工作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评估考核组:开福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
  第二评估考核组:华容县、临湘市、岳阳楼区
  第三评估考核组:醴陵市、芦淞区、天元区
  第四评估考核组:会同县、洪江区、赫山区
  第五评估考核组:嘉禾县、临武县、北湖区
  根据督导评估规划,华容县、临湘市、赫山区、会同县、临武县、嘉禾县只进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其他县市区“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教育强县市区视导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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