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负责单位:价格监测中心牵头,价格综合科配合
2、加大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饮用水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药品、交通收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和抗灾救灾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对趁灾害多发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搭车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具体负责单位: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3、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和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反映的价格问题要依法从快办理,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具体负责单位: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实施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定生猪生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认真评估灾害及异常天气对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议通过发放临时补贴、实施临时救济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受灾群众的生活。
具体负责单位:商品价格管理科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5、加强价格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每周二、五在《南宁晚报》、南宁电视台发布重要农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定期不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向乡村干部、种养大户、经营专业户、村民发送涉农价格信息,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大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抗灾救灾、稳定重要商品价格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成效,以及当前市场供应充裕,物价运行平稳,以及政府有条件、有能力保持市场基本稳定的实际情况,稳定市场预期。
具体负责部门:市价格监测中心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6、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深入各县区、农贸市场大量开展市场调查,准确了解玉米、水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生产及备耕情况,深入分析各种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后期主要农产品价格走势做出科学判断,及时提出措施建议。
具体负责单位:价格综合科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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