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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并把贯彻落实工作的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2、加强调研汇报。各部门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采取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果,并于2010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提交局综合科。

  3、加强舆论宣传。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过程的一些工作亮点,及时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营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良好氛围。

  4、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及实施工作方案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措施不力、效能低下,乃至贻误工作的部门,要进行追究其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南宁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
  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安排表

重点工作

具体措施

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二、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稳定和合理调控甘蔗种植面积,完善制糖企业与蔗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1、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糖料蔗收购价格、蔗糖价格提前联动政策。

自治区物价局下发文件

商品价格管理科

2、按挂钩联动政策和联动比例规定,开展蔗糖价格二次结算工作,确保蔗糖价格、产量和农民收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每年8、9月份

3、开展糖料蔗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调查,分析成本构成及其影响因素,了解农民种植意向,提出对策建议,以达到提高甘蔗种植效益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长期

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从土地、金融和价格等方面支持服务业发展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涉及经营者负担的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10年底以前

收费管理科

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依法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发展的能力

创新铝电、锰电联营模式

不折不扣地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制定和调整的电价政策,扶植和加快促进铝业、锰业生产发展。

自治区物价局下发文件

商品价格管理科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

采取调整概算、调整电价、业主帮扶、中央和地方扶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

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制定和调整的电价政策,通过调整电价筹集资金。

自治区物价局下发文件

商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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