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厅高管局要适时开展路政业务观摩,深化推广“路警四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各级路政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加强各类保通预案组织演练,不断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安全保通工作。
3.转岗工作开始后,由厅高管局会同各级监察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暗访检查,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投诉反馈机制、议案机制,严格实施半军事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预防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4.试点工作结束后,厅高管局应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省厅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各省辖市新转岗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5.厅高管局应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在厅有关处室指导下,尽快研究制订《河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明确路政案件的管辖范围、巡查、装备、档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考核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路能力和规范化工作水平,为实施有效监管创造基础条件。
6.根据路政体制改革需要,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组织机构模式,完善机构设置,切实履行好省厅赋予的各项职能。
附件:1.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主要任务
2.原有路政管理队伍主要任务
附件1
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开展路政巡查,依法维护路权;
3.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4.协助上级做好有关路政许可项目的初审,并按照批复,协助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5.控制、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清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违章种植;
6.协助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道路保通和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任务;
7.完成上级统一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附件2
原有路政管理队伍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开展路政巡查,依法保护路产;
3.负责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道路保通和突发事件处置等;
4.协助做好路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