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豫交〔2010〕47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现将《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依据《
公路法》、《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豫政办〔2009〕69号、省编委〔2005〕2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厅党组要求和省厅2010年2月22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积极推进原市级征稽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切实规范管理,保持工作有机衔接,确保队伍稳定,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循交通运输部对高速公路发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和省政府“投资多元化、管理一体化”以及厅党组“管理争第一、服务创品牌”的要求,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和路网特点,充分发挥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和原有路政队伍的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加强业务衔接,实现有机融合,确保队伍稳定和管理高效,提高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实现高速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成立转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跃武
成 员:李卫东 双培亮 张 宏 李德华 张长留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高管局。
主 任:张长留
副主任:江 涛
成 员:刘 皓 晏 武 康艳利 王文德 王 军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和相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