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在德国收购MORA公司资产项目信息报告确认函
(陕发改外资函〔2010〕321号)
西安高新区投资服务局:
报来《关于转报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德国MORA公司项目信息报告的请示》(西高新投服字〔2009〕30号)收悉。对于所报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德国MORA公司资产项目,特以本函确认,有效期一年。项目单位在履行此次收购有关协议之前,需按《
陕西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陕发改发〔2005〕102号文)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