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
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
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708号)
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19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我省共9个项目,总投资2126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75万元,均为重点流域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其中:包括汉丹江流域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等三个项目,渭河流域蒲城康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个项目。
二、请你们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并于每月25日前,按照国家的要求向我委(环资处)报送本月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