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节粮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活动,把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等作为“节约型学校建设”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宣传。将我国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粮食安全压力大等情况编入中小学教材,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农业生产体验活动,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艰辛和粮食生产的艰难,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观念,自觉爱惜每一粒粮食。
(二)广泛开展节粮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节粮典型和经验,曝光浪费现象。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思想观念,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念和饮食文化。要移风易俗,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和饮食文化,减少食品的不合理消费,摒弃不健康的消费习惯,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继续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粮意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任务和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武汉铁路局、省商务厅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消费环节的节约工作。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要抓好公务接待活动、行政机关、学校等领域的节约粮食工作。省质监局配合省粮食局做好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科技、卫生、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积极做好节约粮食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节粮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节约粮食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的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