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十)加强流行性传染病的安全防控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个人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健全和完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学校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特别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换气。在发生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及时启动《中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马桂岚、葛生玉
(十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接送师生的车辆必须经交警、交通部门审核合格,并悬挂校车标示。选拔交通法制意识强、驾驶技术过硬、综合素质高的驾驶员从事校车的驾驶工作。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龄,且最近三年内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校车驾驶员管理,对校车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反复强化车辆维护、保养和每天动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和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乘坐校车师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安全和乘坐纪律,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责 任 人:葛生玉、朱耀民、冯旭东、李树茂
(十二)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游泳技能和救生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自救能力。严禁学生在无教师和家长监护下游泳。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认真落实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联系卡和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长间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履行对学生的监管义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维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机制。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十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坚持整治和巩固并重的工作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建设、规划、安监、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全力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整顿校园周边违法经营的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严厉查处和清理校园周边的流动饮食摊点和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对无证或违法经营的要坚决取缔。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加大对游动在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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