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综治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沙坡头区各镇(乡)
责 任 人:田仲锋、葛生玉、张虎、付成林、徐明山、马自祥、马建兴、陈贵贞、马英、肖延平、沙坡头区各镇(乡)镇(乡)长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护力量和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卫机构,成立由1名校领导和2名以上教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巡查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巡查。配齐配强学校专职门卫或保安人员,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1-2名门卫或保安,1000-3000人的学校配备2-4名门卫或保安,30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5名以上门卫或保安。配备电警棍、橡胶棍等必要的防护器材。农村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学校110报警系统。要加强门卫值班,强化门卫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询问、登记、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学生活动区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人:葛生玉、张虎
(四)统一学生到校时间。教育部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教学实际,本着既有利于同类学校学生统一上学、放学时间,又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的原则,分别统一市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要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校离校,对提前到校的学生,各学校每天要安排值班教师和门卫管理人员及时开门让学生入校;对于迟到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不许拒之门外。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上学、放学安全管理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专门负责学生到校、放学时间段校门内外的安全管理工作。小学生上学、放学必须佩戴小黄帽。放学时按照班级学生居住范围编组,持路队旗遵守交通规则出行。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五)建立警、校共同管护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警纠校处”活动,学生上放学随身携带《安全卡》。公安部门在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天上、放学时段安排2名警察,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交通秩序,对社会闲散人员恣意闹事、拦路要挟学生和向中小学散布不良言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威慑犯罪。在重点路口、地段要安排警察值勤、巡逻,护送学生,确保中小学生上、放学人身安全。要进一步落实法制副校长责任制,法制副校长要发挥法制宣传、安全教育、治安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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