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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生管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生管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闽教人〔2010〕5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事局:

  近几年来,随着普通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寄宿制普通中小学校日益增多,寄宿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生管教师队伍,切实加强寄宿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就加强生管教师队伍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寄宿生教育管理工作,是寄宿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生管教师队伍,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育人目标,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和锻炼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寄宿制中小学校要站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生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生管教师的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的生管教师承担着在校寄宿生课余时间的思想教育、生活指导、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等职责。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关心爱护每一个寄宿生,充分了解、深入分析在校寄宿生的思想、心理、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和生活困难,指导学生融入集体生活。

  2.加强寄宿生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组织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家长加强联系、及时教育引导学生,促进寄宿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负责寄宿生生活指导和日常管理,指导和督促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作息、认真学习、锻炼身体、文明就寝,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4.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坚持轮流值班、夜间巡查制度,指导学生搞好内务,净化、美化宿舍,创设整洁、和谐、文明的学生宿舍环境。

  5.做好寄宿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寄宿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适当提高生管教师的配备标准

  学校要注意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心理健康、热爱学生、有较强教育指导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沟通协调的教师担任生管教师。要适当提高生管教师的配备标准,寄宿生在50人以下的学校原则上应配备1名生管教师,50-99人的配2名,100-300人的配3名,300人以上的酌情配4-5名。学校应根据实际统筹配置师资力量,采取专职、兼职、专兼结合或教师轮流担任等多种方式配备生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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