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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0〕50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市属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厅苏建建管〔2010〕131号《关于开展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建立建筑业企业准入、清出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市将于近日起开展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凡于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任何等级资质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含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均为本次核查的对象。其中二级资质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含三级),主项为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三级资质企业由省厅负责核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不含主项为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由市建设局负责核查,具体承办部门是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二、核查内容及程序
  1、网上核查的主要内容为:(1)2009年度工程结算收入;(2)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技经人员数量。
  2、网上核查的标准为:(1)工程结算收入以资质标准的80%考核;(2)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技经人员数量,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所要求的标准考核;(3)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人员以“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中所要求的标准考核。
  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建筑业企业所要求考核的项目经理人员可以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三级项目经理一并计算。
  3、网上核查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8月底。
  4、网上核查的程序:
  由市局负责核查的企业,向注册地建筑(设)主管部门提供本年度已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申报数据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报。市属企业直接报市局,县(市)区企业由当地建(设)筑主管部门统一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送交市建设局,经网上审批后加盖核查结论章。
  由省厅负责核查的企业,参照上述办法,由市建设局受理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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