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和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市〔2010〕2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提高认识,住宅工程质量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各市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逐条贯彻落实,将相关指标列入当年工程质量考核目标。
二、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作为今年质量巡查的重点,对违反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要及时处理住宅工作质量投诉,要定期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要制定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