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冀建房〔2010〕27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省政府正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国办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根据省领导要求,决定迅速对全省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范围及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范围:设区市辖区内(含县、市)2009年以来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拆迁项目,以及2009年以前实施的拆迁项目中,目前没有完成补偿安置的拆迁项目。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主要内容: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群体性信访等情况(详细内容见附表)。
二、排查清理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工作,由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安排、汇总上报并督促整改。
三、排查清理时间安排
排查清理工作完成后,各设区市务于7月5日前将排查清理情况报告、《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便及时汇总后报省政府。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设区市明确一名排查清理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0日前函告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吴书印 0311-87907373 13032649102
附件: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城市名称: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