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甘府发〔2010〕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州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的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提高我州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围绕“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工作主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我州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充分发挥;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文件合法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并力争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末期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健全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有新进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突破;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新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处理行政争议的新形式;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开拓依法行政工作新领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新机制”等“六个新”的要求,从规范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化解争议、行政监督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和责任意识,突出服务职能,加强服务监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动我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