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府函〔2010〕8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地震灾区道路抢通保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全州共引发各类地质灾害21000余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2265处,地震灾区山坡上还残留着大量的高位危岩体,山沟内堆积有大量的松散堆积物,全州近37万人处于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之中。
进入汛期以来,受连续降雨影响,我州汶川、茂县、黑水、九寨沟、金川等地先后发生了11次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近日国道213线汶川县雁门乡索桥村滑坡、省道303线耿达到卧龙段飞石和省道301线九寨沟双河乡滑坡等3处地质灾害,阻断了国、省干线交通,给人民生产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我州2010年主汛期气温正常略偏高,总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频繁,可能出现区域性暴雨、洪涝灾害;初秋有秋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结束期为10月中旬;6月中旬后期、7月上旬后期、8月下旬初大渡河、岷江流域的部份乡镇可能出现中等强度的洪涝灾害。
各县、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的大事,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发生灾害的可能性更大,受到的损失可能更重,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工作的领导,州委、州政府已经成立了“阿坝州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指挥部”,各县务必参照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抢通保通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通保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亲自抓。州、县国土资源、交通(公路)、水务、宣传、气象、公安、民政、卫生、规划建设、教育、旅游、应急管理、武警、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准备、抢险救援、宣传教育、应急值班、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同时,由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每处灾后重建农房集中安置区和每一段重点监控危险道路必须落实1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负责灾害防治和抢通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