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快推进煤矿保留矿井升级改造步伐,发挥整合主体企业优势,提高矿井生产机械化、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入区”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4.抓好应急救援工作。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以现有矿山救护、消防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以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基地为辐射,以大型煤炭、化工等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三个化工园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步伐,各县(市、区)要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统一指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矿山救援体系、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等专业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应对能力。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订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六)加强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消防工作等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等关键环节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汛期等关键时段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