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配齐配足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各类专业人员。特别是要从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需要,健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职业安全、应急救援、冶金机械、综合监管等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增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巩固乡镇安监站建设成果。要进一步完善村(企)安监机构建设,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专职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各级政府要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创造条件。
(五)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加大安全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是要严格执行《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008〕22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二是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监管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安全监管装备和设备,为加强监督检查提供设备保障;三是要增加引导性投入,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手段,推动和促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提取,并足额使用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四是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是要加大对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督,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2.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全面推广煤矿瓦斯抑隔爆技术,推广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加油站阻隔抑爆、井工开采矿山井下机械通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等安全生产技术,严格监督检查煤矿瓦斯监控、产量监控、人员定位“三大系统”的运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档升级。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安全生产科研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先进安全生产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