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0〕59号)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了朔州市“铁腕打非”专项行动领导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为,实现国土资源开发秩序的明显好转。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打击非法采矿重点
1.无证非法采矿的坑(点);
2.2006年资源整合中已按省政府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并移交国土部门监管的矿井,现继续非法开采的;
3.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确定为资源整合关闭矿井(包括“十关闭”矿井),要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非法开采的,报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4.越层越界违法开采的;
5.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行为;
6.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
7.对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行为进行清理。
(二)打击非法占地重点
1.严厉查处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我市范围内“非法批地”和“未报即用”等各类非法用地行为;
2.严格按照《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全面清查整改“边报边占”和“未批先占”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3.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
4.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5.顶风作案拒不停工,继续实施非法占地行为;
6.土地闲置、土地出让后出让金的收取情况、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变更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7.开展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