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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朔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朔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2月8日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0〕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及规范用地秩序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管理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科学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构建规范有序的土地执法环境和良好的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我市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初验和统计汇总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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