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单位帮扶企业情况的通报
(朔政办发〔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朔各单位:
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三个千方百计”、三个坚定不移”的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帮扶企业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09年各有关部门帮扶企业情况及2010年的帮扶意见通报如下: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城镇职工医保收费标准由6%降至4%,全市减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000万元,其中减收平朔工业公司近600万元,减收小峪煤矿300多万元。将企业养老保险金缓交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涉及资金1.1亿元,其中朔能硅铝合金厂和800名职工,缓交资金2500万元。将失业保险收费标准由3%降至2%,全市减免失业保险金130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培训工作,共培训职工1800人,支出培训资金90万元。
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积极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担保,2009年共为44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7笔,完成担保贷款1.52亿元,比2008年的8900万元增加了70%,相当于前两年完成保额的总和。
三、金融部门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2009年与非公有制企业签订融资贷款意向1.36亿元,实际完成贷款1.25亿元,到位率91.76%。其中为右玉图远公司发放贷款4000万元,为应县田仁乳业发放贷款790万元。2010年以来又与规模以上企业签订贷款意向12.09亿元,现已落实2.35亿元。其中为芦家窑煤矿发放贷款6200万元,为西易煤矿发放贷款6190万元,为汇源公司发放贷款3400万元,为古城乳业发放贷款4210万元。
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运用动产抵押确权职能,努力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6件,融资9.7亿元。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企业搭建创业平台,上门为重大投资项目和改制企业共21户办理企业年检、登记、验照等业务,涉及资金1亿多元。同时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减免行政性收费40.8万元。
五、市经信委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力度,加强企业权益保护,确立了100户“企业负担监督重点联系保护单位”,公布了14部企业权益保护投诉电话,建立了企业、社会、行政部门三位一体的企业权益监督保护网络。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2009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初步建立了调产项目服务专家库。搭建了朔州市工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免费为企业在网上进行营销服务,已为34户企业、95种产品入网上线服务,日点击率1000次左右,其中平鲁晋北粮油加工有限公司通过朔州市工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已分别与天津、北京、广东、河北、吉林五省的客商达成了产品供销协议,协议金额达7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