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对象是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 (以下简称“三小”)等用工场所,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各地在对“三小”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的同时,可结合实际,对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租赁厂房集中和家庭小作坊密集地区和玩具、服装、电子、造船、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并进行排查和整治。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是有无工资拖欠等问题;

  (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各地根据省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求用人单位对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