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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0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6.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加强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规划、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推广应用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

  (七)省交通运输厅节能目标任务。

  1.积极采取交通运输节油措施,力争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比2005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比2005年),其中海运船舶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1%和8%(比2005年),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5%(比2005年)的目标。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2.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完善交通运输节油标准,落实《DB37/838-2007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DB37/839-2007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0-2007营运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和《DB37/841-2007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等交通运输能耗限额标准。

  3.完成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一期工程,建设开通包括17市城区出入口、5A级旅游景区及其他重要站点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即联网高速公路46个收费站点、120条ETC车道开通使用。

  (八)省水利厅节能目标任务。

  1.完善水资源消耗统计制度,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全社会取水量、农业取水量和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的统计公报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退水水质不符合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的不予审批。

  3.认真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4.建设和完善水网体系、供水工程体系,做好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

  (九)省农业厅节能目标任务。

  1.积极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作物秸秆燃料、肥料、饲料、原料产业化步伐,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其中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重点区域利用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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