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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郑中实验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郑中实验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0〕56号)


郑州市郑中实验学校:

  你单位《关于申请我校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郑价成审[2010]12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你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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