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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构筑全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单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加强员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职工消防安全技能与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相适应。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卡拉OK场所按规定安装消防安全音视频提示系统。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机制,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整合单位内部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消防宣传。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5类场所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5类场所的一般单位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江阴、宜兴市各镇(街道)力争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加强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教育,通过财政投入、政策引导等多途径提高城镇居民家庭消防设施配备率,到 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不低于40%。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相互督查,确保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巩固和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消防工作建设,将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纳入社会化巡防内容。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加大老弱病残、少年儿童和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2010年底前,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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