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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五)服务于保护耕地红线的原则。鼓励各级政府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特别是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总体规划,禁止一般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二、2010年度市级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031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320亩(耕地转用计划7260亩)。按照扩权强县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将部分计划直接下达给江阴市和宜兴市后,市可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0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760亩(耕地转用计划4480亩)。
  (一)江阴市、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直接下达江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2150亩(耕地转用计划1750亩);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67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410亩(耕地转用计划1030亩)。
  (二)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61亩,农用地转用计划1886亩(耕地转用计划1358亩),主要用于保障市本级经营性用地出让和太湖城范围内的用地需求,其余计划全部分配到各区(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各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园区(如藕塘职教园区、太湖新城搬迁企业胡埭安置区、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数字产业园、锡山经济开发区、高铁商务区等等)所需用地指标由各区自行平衡解决。各区实际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中包含“万顷良田”工程中安置房建设的启动指标。
  (三)盘活批而未用闲置土地计划安排。计划盘活批而未用闲置土地28500亩,其中:江阴市8000亩,宜兴市8000亩,锡山区2500亩,惠山区2500亩,滨湖区2500亩,新区5000亩(详见附件1)。
  (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安排。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土地复垦整理申报项目库等情况,确定各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安排为33647亩,其中江阴市2382 亩,宜兴市13698亩,锡山区1903亩,惠山区2752亩,滨湖区 811亩,新区1101亩( 详见附件2)。
  三、2010年度土地利用有关要求
  (一)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的关系,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要统筹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结构,降低生产性工业用地比例,切实安排好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建设用地计划,重点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二)严格执行跟踪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各地要不断增强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力,切实加强年度计划的台帐管理,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计划使用的效率和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水平。要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严禁粗放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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