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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7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无锡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

  根据《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各地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等情况,现就 2010 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按照“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的,围绕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的发展目标,推动无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服务于调结构、促转型的原则。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要向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等为核心的8类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倾斜,向产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项目倾斜。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二)服务于维稳定、保民生的原则。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向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民生工程和环境工程等项目用地倾斜。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
  (三)服务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高效利用土地,优先保障5层以上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高科技产业集聚区、环境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工业集中区、省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优先保障以小高层、高层为主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
  (四)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推进“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和“两置换、一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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