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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教直〔2010〕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0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即将举行,考试期间正值我省主汛期,为了确保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认真做好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期间防控自然灾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完善会考应急预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强降雨造成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认真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关于“防汛工作是否全面落实,还要看汛期是否经得住检验”的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0〕24号)的要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成立专门的防汛工作小组,指定专门负责人,并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防灾保障工作
  1.要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设置考点的学校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组织好考试工作。
  2.要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考点学校校舍、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认真细致地检查排除隐患,特别要对师生往返必经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
  3.要慎重设置考点。各地在选择考点时,应考察考点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交通不便、易发生洪灾等因素。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考务管理部门应在考前组织检查组对考点校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凡是可能出现灾害的地方都应暂停设置考点,强化防灾保障工作,以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1.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期间的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要按照要求签订责任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要督促各有关学校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2.未设考点的学校考试期间应由校级领导带队赴考,路途较远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交通工具(应从有资质的公交公司租用),并对学生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往返交通与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并安排好住宿和休息场所,注意食品与住宿地的安全和卫生,在各个环节确保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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