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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矿商贸领域压事故保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4、开展安全生产对口检查。市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对口检查(具体方案另发)。

  5、其它监督检查。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对事故防范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行动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0日)。

  各地应于2010年8月25前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报市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各地每半个月向市局上报一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报表见附件2)。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着力解决事故防控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教育培训和行政审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政处罚,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专项行动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律:一是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二是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进行约谈(一般死亡事故由各县〈市〉、区安监局组织约谈,较大以上事故由市安监局组织约谈);四是对事故单位一律依法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五是2009年以来事故单位需办理换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一律从严审查。

  附件:1.局专项行动主要活动安排表

  2.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附件1
  市局专项行动主要活动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限

1

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综合处

6月20日前

2

通报2010年度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办公室

6月17日前

3

通报2009年度以来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法规处

6月30日前

4

在媒体上公布2010年度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单位名单及典型案例

法规处

6月30日前

5

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人培处

8月20日前

6

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对口检查

综合处

8月20日前

7

开展2009、2010年重点事故单位执法检查

危化处

综合处

监察支队

8月20日前

8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危化处

综合处

监察支队

8月20日前

9

开展2010年市级以上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监督检查

综合处

危化处

8月20日前

10

定期通报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综合处

8月30日前

11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综合处

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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