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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201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洛阳市2010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洛阳市2010年防汛工作方案

  洛阳市地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地形地貌以山区丘陵为主,降雨年际年内分布极为不均,年降水量的70%集中于汛期,汛期过后降雨稀少,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不懈地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建设,逐步建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体系,在历年的防汛抗旱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全市现有防洪抗旱工程体系依然薄弱,抗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狠抓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一、2010年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防汛抗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总体目标是: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小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川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城镇)安全度汛,铁路、交通干线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故县水库、陆浑水库要严格按照黄委会和省防办制订的汛期调度计划执行。在现有防洪标准内,确保安全运行;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当水库下泄流量超过300立方米/秒时,应及时通报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河渠管理处、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以及沿河县(市)防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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