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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法规处、监察室、市属监狱、劳教所

  4、健全完善执法考评机制

  目标任务措施:对市属监狱、劳教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执法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监狱管理中的执法情况;劳动教养管理中的执法情况;办理信访投诉、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执法情况。执法评议考核实行平时监督检查和年终集中考核检查相结合、自查自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建立年度案卷评查制度。自查自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评议;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调阅执法案卷、核查相关材料、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听取执法相对人意见等方式进行抽查考评。年度案卷评查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做好记录,评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把执法考评结果与部门的立功评先、年度考核,干警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钩,提升整体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狱管理处、劳教管理处、市属监狱、劳教所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0 年4 月至5 月)。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制订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 年6 月至12 月)。按照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项督查和对口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研究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1 年1 月至2011 年3 月)。

  各单位部门于2010 年12 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并向市委政法委报送专题情况报告。市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思路和措施,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要加强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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