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体制创新。改革和创新交通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交通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交通行业管理机制;
--坚持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交通发展的投入,破除城乡二元的交通政策和标准,到2015年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的交通发展政策,构建起城乡统一的交通发展政策标准体系。
二、统筹城乡交通发展规划
(三)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注重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编制涵盖从城市到农村、从总体到专项的层次分明、互相衔接、完善配套的城乡交通规划。注重城乡交通规划与城建、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规划的衔接,逐步实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一体化。加强港口、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之间的衔接,注重各种运输方式、城市交通与道路交通之间的衔接,引导交通资源科学布局;加强城市和农村路网的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消除分隔,构建统一协调的区域和城乡交通网络,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协调的交通运输发展格局。
(四)统筹城乡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城乡一体、水陆互通、区域共享的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统筹考虑长途客运、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交通因素,编制城乡客运网络规划和站场设施布局规划,强化城市公交、城乡客运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构建布局合理、节点联网、运营高效的一体化站场体系和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运输网络。
三、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完成剩余2300公里具备建路条件行政村的通村公路建设。结合“下山脱贫、整村搬迁、异地安置”工作,尽快解决不具备建路条件行政村的群众出行难问题。结合中心村培育工程,稳步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县乡公路的等级改造,2015年前安排600公里等外级县乡公路改造,促进农村公路全路网技术等级的协调提升,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特别是乡、村公路的安全设施,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四同步”,到2015年完成15000公里乡、村公路安全设施设置。加快农村公路病危桥梁、隧道改造,到2015年完成现有病危桥梁改造2000座、隧道改造20座。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正常化。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县道、乡道、村道交通标志标线完好率分别达到90%、70%、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