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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渝府发〔2010〕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办产发〔2006〕5号)要求,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命名南滨路文化产业长廊园区等3个园区为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重庆洪崖洞城市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等20个基地为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园区和基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重庆文化软实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单

  2.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单

  南滨路文化产业长廊园区

  黄桷坪艺术园区

  磁器口古镇园区

  附件2:
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重庆洪崖洞城市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巴国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动画产业基地

  重庆北部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视美动画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书城)

  重庆出版集团公司

  重庆腾汇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大渝网)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公司

  重庆湖广会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

  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重庆思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UME江北影城)

  重庆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映象》

  重庆商界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宝顶摩崖景区)

  重庆风雅颂商贸有限公司(新博雅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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