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湘商运调〔2009〕34号)
各市州商务局:
目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局部地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抗灾救灾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运电[2009]135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制定防汛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防汛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
二、及时掌握灾情,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动态,并根据汛情发展情况,及时组织落实各项监测预警措施。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到商贸流通企业和肉、边销茶等储备商品承储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防汛物资的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控制险情,防止人员伤亡和商品物资受损。
三、摸清货源,做好应急供应准备
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强对应急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要对辖区内猪肉等重要储备商品进行检查,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利用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加强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及时掌握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补充重点企业纳入应急商品数据库,适当增加应急救灾商品商业储备。灾情发生后,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生活必需品供应断档、脱销。
四、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依托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切实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全面、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同时,要根据本地灾情特点,加强市场运行分析,预测市场发展趋势,为应急商品调度、市场调控和防灾抗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五、强化细化预案,提高预案操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