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0]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本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高效生态农业,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科教发[2008]5号)要求,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实际,市农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0年6月7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推进本市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制定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农科教发〔2007〕12号)和《
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科教发〔2008〕5号)的总体要求,制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本市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布局,依托本市科研、技术推广、教育等资源,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逐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或优势的相关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相关研究、试验示范、培训与推广、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等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技术与人才支撑。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服务产业需求。按照产业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草害防治、土壤肥料与饲料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各类科技资源,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企业等研发力量的整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制度管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要从各个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出发,在内容设计、任务分解、协作方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好系统化、制度化设计;通过基地、人才和任务相结合,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