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要做好群众的初信初访工作,重视重信重访工作。对初信初访的转办、交办率应达到100%;对重信重访要认真研究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协调有关市县、单位提出解决办法,切实降低重信重访率。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1、畅通信访渠道。各处室要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办的原则,避免由“信”转“访”,由正常访转越级访、非正常访。要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实名信、集体访、重复来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一年批阅群众来信数量不低于本处室来信总量的40%。
2、摸清矛盾底数。各处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点矛盾纠纷要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要指导市、县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信息灵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重点人员要有包案领导和三级联系人,责任处室要进行跟踪管理。
3、各处室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经调查核实后,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问题症结,制订切实可行的化解办法,确保群众利益落到实处。对缠访闹访人员要及时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
4、建立解决突出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要高度关注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争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乡医养老问题、乡镇卫生院骗取和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艾滋病感染者群体、乡村医生要求提高待遇等群体上访。各处室要结合业务工作,加快建立解决突出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5、加快对老案、积案的解决。各处室要对近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梳理,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诉求,解决其合理部分,对不合理的要求进行教育、解释、疏导,对于生活困难的,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解决。在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向省维稳办报送缠访闹访人员情况,确保社会的稳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新任副处级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工作制度
2010年起,厅机关新考录的公务员和新任命的副处级干部分批到厅机关信访岗位锻炼,时间均不少于2个月。在信访岗位期间主要工作内容:1、接受培训。学习掌握《
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掌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流程、以及处理常见信访问题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和技能。2、根据厅办公室具体安排,每周五下午集中办理群众来信。3、工作时间协助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召开信访联席会、调度会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4、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