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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提高监管能力,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要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能力,及时收集分析和通报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坚决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强指导、扶持企业建立自身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改造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要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相互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推进信用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依据企业守法和诚信情况,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实行诚信惩戒。要大力宣传和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促进全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行政问责,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对由于工作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稳妥开展舆论引导。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统计各地、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定期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于5月3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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