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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对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基本规范。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

  (2)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

  (3)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4)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选择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高风险季节开展风险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发布安全警示,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县级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92%,其他畜禽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出厂检验检疫合格率达100%。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使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水平有新的提高,各种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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