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2)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3)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虎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八项制度”。重点抓好专项执法检查、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严把食品经营者主体准入关,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按照食品安全年度检测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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