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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培训”为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及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以“三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依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轮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动市、县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年”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4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4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0年5月至9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0年10月至11月)。各地、各单位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全力予以保障,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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