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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政务公开处(挂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

  承办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编制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大院及市府办公厅机关的基建、办公用房调配、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厅机关有关固定资产和车辆管理、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住宅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市政府大院传达室,指导驻市政府大院武警中队的工作。

  行政处内设综合管理科、基建工程科、车辆管理科、保卫科。

  (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公务出国(境)、培训教育等工作;拟订有关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厅党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综合协调厅机关制度建设工作。

  (十三)监察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党群、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四)市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核算、决算和各项财务工作、经济运转的监督和控制,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提供资金保障;负责厅机关财务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63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共8名,纪检组组长1名。

  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口岸管理办公室处长3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处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处长2名、行政处科长4名)。

  单列行政编制1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93名,单列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8名。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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