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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网络征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以及企业节能产品成果现场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重点节能工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倡导实施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消费,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建设生态美好型城市、绿色宜居型城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6月12日起,在辖区及重点企业内开展节能知识板报展览,节能和清洁生产知识宣传,节能技术、产品、成果的现场展示,发放节能减排宣传资料以及组织市民、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等活动。
  责任单位: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重点企业。
  (二)6月12日起,要求全市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重点企业悬挂宣传横幅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三)6月12日-25日,利用乌鲁木齐之窗网站上的乌昌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窗口开展“我为乌鲁木齐市节能建言献策”征文活动。
  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乌昌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6月12日起,应用平面报纸媒体实施节能减排宣传,在乌鲁木齐市晚报编发“节能减排与低碳经济”专刊。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乌鲁木齐晚报社。由乌鲁木齐晚报社负责具体落实。
  (五)6月12日-18日,开展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功能,将节能宣传主题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消费等资讯信息发送至手机用户。
  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乌昌发改委、新疆电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新疆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营销服务中心。由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讯运营商负责具体落实。
  (六)6月12日,对市领导和有关重点企业进行以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及成效为内容的采访报道,制作并播放专访栏目和宣传片。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乌鲁木齐电视台、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由乌鲁木齐电视台、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负责具体落实。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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